首页 > 都市言情 > 何以笙箫默 第三部分

第十一章 应晖(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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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晖的私人律师史密斯先生说:“赵小姐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克鲁斯有暴力倾向,而且就算取得证据取消了克鲁斯的监护权,她也无法收养那个孩子,她不符合该州收养人的条件。这件事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话很难,私下会比较简单,In,那种恶棍用钱打发或许更容易。”

“是的。”应晖说,“但是我不喜欢花钱在恶棍身上,而且也许他会不知足,一再地敲诈,或者随时反咬一口,这不是根本解决之道。”

“除非那位小姐立刻结婚,嫁个符合条件的丈夫,或许能增加胜算。”史密斯耸耸肩膀,开着玩笑,“In,你就完全符合条件。”

史密斯的玩笑让应晖心中一动。

他发现自己竟然一点也不排斥这个主意。

应晖在给默笙的电话中转述了律师的话。

“就算证明克鲁斯的暴力倾向,取消他的监护权,你也无法收养小嘉。你的年龄、经济条件、婚姻状况都不符合本州法律规定的收养人的条件。小嘉会被送往福利院,你知道,对一个混血孩子来说,那绝对不是一个好地方。”

默笙六神无主:“我只是想帮朋友一下,为什么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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