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六十一章 调动积极性(3/5)
无法完成三份工作的,属于怠工行为,只给与一半的吃食,并且倒扣一日报酬。
完成三份,为完成基础工作,可以得到吃食,但无法得到报酬。
完成四份,则为完成基本工作,可以拿到约定报酬。
如完成第五份,则进行嘉奖,如钱财,如田地,如粮食。
完成第六份,嘉奖加算两倍。
完成第七份,嘉奖加算三倍,以此类推。
完成第八份,嘉奖加算四倍,以此类推。
一工地上,应有数个小队,嘉奖数应该少于队伍数,谁做的快便可得到嘉奖,做得慢的即使完成多余的工作也无法得到嘉奖,但可以折算为次日的三分之一个工程量。
小队中应该设立特殊嘉奖,由队员自行推选干活最多最快之人,对该类人,不但要嘉奖钱财,还可授爵,允许民夫队长处罚队员,但官府监工不得处罚民夫,官府应为裁判者而不应下场直接处罚民夫...”
庞统看着马强发来的长电,只觉得这方案简直把人性算计到骨子里去了。
如果实行这个方案,民夫对官府的怨气的确会消散很多。
毕竟矛盾都变成民夫内部的矛盾了。
你想偷懒,我还想得奖呢。
你不做事没关系,但别影响我好吗?
至于全队统一佛系,那更是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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