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乡社自治互助制度(3)【为又阳晨萌主加更】(3/5)
这个问题很关键。
连张越都还没有来得及想到这一层。
经桑钧提醒,张越才想到了这里。
任何组织都需要经费,需要支出,需要曼尼大神的垂青。
没有足够的经费,再好的制度也是渣渣,反之,只要有了足够的经费,再没有用的官僚机构,也能做不少事情。
“桑君所言,颇为有理……”张越拱手道“诸君都想一想,这乡社诸正弹的俸禄,经费,如何开支?从哪里开支?”
成立乡社,是为了互助,是为了帮忙农民摆脱胥吏的压迫,豪强的欺凌,并组织他们进行生产生活,宣传和推广新技术。
而不是相反。
自然,这经费来源,就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国家拨付吧?不可能!
若是如此,这所谓的地方自治,不就成为一个笑话?
连经费都是上级拨给的组织,别想拥有什么话语权,别人一卡脖子,就要跪!
更可怕的是——一个不小小心,就可能让汉家掉入冗官的陷阱里。
一个亭里推举一到六个长者作为代表,为正弹,代表他们组成乡社自治组织。
哪怕每一个正弹,都只按最低级的斗食官的待遇给付俸禄。
一年一人就要至少一千钱。
一个乡六到十二个亭里,三十到六十个正弹。
一岁光是俸禄支出就是数万钱。
再加上乡社活动的日常支出,组织百姓生产的费用支出以及其他费用,一年下来少说也要编列二十万左右。
一个乡的正常田税与刍稾、口赋收入,恐怕也就比这个数字高一些。
若只是小规模的搞一搞还行,普及开来就根本不现实了!
至于自筹?
那就更不行了!
自筹等于将乡社的权力,拱手让给大地主和豪强。
原因也是一样,谁给钱,谁是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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