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1章 伐高丽3(2/5)
因为金匀是一个官奴婢。
在高丽,人是分为两等的由王家和两班组成的贵族阶级,以及以自耕农为主的中人。
至于奴婢,不论官奴婢还是私奴婢,都不算是人。
高丽是一个有名无实的儒教国家,为了在符合儒家思想的前提下保证奴隶制,高丽甚至特意制定了“从母法”,也就是说,奴隶的政治地位跟随母亲,理由十分直白“知母不知父,禽兽也”。
禽兽不是人,自然可以拿来随便奴役。
为了保证奴隶的数量,固化阶级,高丽在实践中又执行“公私奴婢从母役,而奴娶良女所生则又为从父”的政策!
也就是说,虽然理论上母亲不是奴隶,那么即使父亲地位低下,孩子也不是奴隶,但实际执行起来,不论父母双方地位如何,只要有一人为奴婢,那么孩子就是奴婢。
完的唯贱是从!
高丽王国直接从法律上规定了奴婢与牛羊猪马等畜生相等,奴婢只是贵族的财产,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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