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九章 包拯破案(4/5)
官府求助于包拯。
包拯不动声色的观察着几人,之后又分别问了那三个丫环,问她们来府里做丫环多长时间了?
一个丫环回答说十年,一个说七年,还有一个说半年。
包拯点点头,然后告诉官府,他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
官府大吃一惊,忙问是谁?
包拯手指老爷,说“凶手就是他!”
老爷大声喊冤,让包拯拿出证据,官府自然也需要证据。
包拯自然有证据。
首先,老爷的身上非常干净,衣服上,裤子上,鞋子上,连一点泥土都没有。
而老爷之前说,他是刚刚从田野间匆匆赶回来的。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老爷的鞋子上,至少应该沾上一些泥土,而不应该像现在这样干净。
这说明,老爷刚刚在说谎。
其次,死者脖子上的拇指印痕有些奇怪,印痕上有向着两边延生的小角。这说明,凶手的拇指上,应该带着扳指之类的东西。
而老爷的右手拇指上,恰好带着一枚扳指。将扳指取下来,拿去和死者脖子上的印痕做比较,完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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