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军功制度(2/5)
这里面有着一套严谨的标准,比如秦国在商鞅变法之后,其中就规定了相应的军功奖励和制度。
当时是划分了爵位的等级制,一共分为二十个等级,最低级的是一年能够领取五十石粮食。而如果积累到最高的等级,那一年就能领取到一千石粮食。
此外,如果在战争中杀死敌方的一名军官,爵位就能上升一级,获得百亩良田。另外,再加上一套宅子和一个仆人,这绝对是优厚的待遇。
汉朝建立后,很多方面都承袭了秦朝的制度。正是因为如此,以前的士兵都非常渴望打仗,都希望能够建功立业,不打仗反而会觉得不高兴。
对于军功的报告,是一定要有凭证的,而那个凭证就是敌人的首级。就比如五个人为一个小队,也就是一个伍,其中几个人分工明确,有的杀敌,有的防守,有的就负责收割首级。
于是,在战斗结束之后,伍长就会将其带回去交给记录人员进行记录。在几天后,就会通知士兵家乡的官员,再将军饷发放到士兵的家里。
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二十年前。
天下大乱后,随着流民越来越多,很多人选择参军,这也就使得这种奖励制度也随之消失。而各诸侯的军队,在招募士兵的时候,往往都是打着降低赋税的旗号。但如今,很多诸侯治下的军队中,都有着大批流民,他们并没有田地。那么原本的制度,对他们来说就会显得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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