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1章 罚银(1/5)
从另一层面讲,站在被弃孩童的角度来看,抛弃他们,还不如杀了他们。
人死如灯灭,一死百了。
作为被杀婴孩来说,记忆是短暂的,在他还是朦胧时期,对这个社会没有形成认知之前消亡,痛苦只有一瞬。
可若死不了呢?
没有亲人庇佑,艰难求生,彼时的痛苦,漫长晦暗又潮湿。
这不是天子第一次觉得自己做得不够好。
民间被丢弃的,大多都是女婴。
为何?
他好像懂,又好像不懂。
或许不是不懂吧,是他不希望自己的百姓如此。
如此一面,太过丑恶。
“朕会下罪己诏。”天子道:“朕登基数年,从未正视过弃婴之法,朕有过错,朕会自省。”
百官惊骇。
陛下如此,是不是太过了些?
弃婴是偶有之,但并非天灾,又未引起民愤,何以要到发罪己诏的地步?
先帝在位数年,几次天灾,几次民怨沸腾,都憋着一口气,从未发过罪己诏,就因“自爆其短”与“皇权无上”不可并存。
大多皇帝都觉得下罪己诏是丢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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