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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离开(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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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几天你就知道啦。”

人狼吃什么,这还真是个有趣的问题。不说别的,人狼的大爪子根本没法拿住刀叉啊,该不会也是用手抓吧。看沃夫朗这个样子,没准人狼也都是讲文明懂礼貌的魔物。

算了算时间,到沃夫朗的家乡至少要五天的时间,这五天的食物是首要问题。人狼和人类的生活习惯很相似,每天都是晚上睡觉白天活动,每天都要吃饭。而之所以叫人狼,是因为这种魔物并不能像传说中那样,可以在人类形态和狼形态切换,他们生下来就是狼的样子。

狼人是能变成狼的人,人狼则是像人的狼。

这还是有本质上的区别。

另外沃夫朗也说了,人狼也是和人类一样,需要公狼和母狼交配才能生孩子。其实沃夫朗和蕾雅的爱情,也不比我和美杜莎的轻松到哪去,至少我和美杜莎还能生孩子......

唉,怎么又扯到美杜莎了,不去想她不去想她~

在树林中辨识方向很困难,但对于魔物来说不是什么问题。魅魔可以飞起来眺望,人狼可以爬到树顶用望远镜观察地形。我就只能凭借祖传的方向感了。

都说女人是水,所以两个女人在一起可以用“百合”这种代表清澈纯洁的词语来称呼。

都说男人是大便,所以两个男人在一起很恶心,也只能用“基佬”来形容了。

那么问题来了,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是什么呢?叫冲厕所?

......

我都被自己的想法逗乐了,在无法享受爱情的时候,我就变着法地去讽刺爱情。说的好听叫“自我安慰”,说的不好听就叫“吃不到葡萄嫌葡萄酸”。

和沃夫朗在一起的时候,觉得时间过得很快,一晃太阳就落山了。虽然还能再赶一会路,但现在我们被一些野兽跟上了。当然,凭我的感官能力是很难发现的,这都是人狼告诉我的。目前的选择也非常简单,先把这群野兽赶走,然后扎营休息。

把步枪搭在肩上,我重新给每一把手枪装填弹药。沃夫朗则把西装外套脱掉,解开袖口的扣子,身体靠在车上。我们竟然如此悠闲地应对一群野兽,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这可能就是朋友与爱人的区别吧,我跟沃夫朗对彼此都非常放心,觉得对方不会有危险。

又是夕阳西沉,又是树林环境,甚至连野兽的吼叫声都非常熟悉——没错,那就是我还住在山洞里的时候,偶尔会听到的吼叫声。今天终于得见这种野兽的真容了。

“沃夫朗先生,你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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