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提《笑傲江湖》(1/5)
既然分写了《笑傲江湖》的上下卷,正好就再谈一次。
上一次,记得是讲到了——书中安排心地善良,纯洁无暇的“仪琳”亲手一剑杀掉最终黑化的岳不群。
这个桥段应该怎么讨论呢?
我觉得这里面大概有两层意思:
一,是岳不群这个角色太过重要,他绝不能不明不白,或者随随便便地死。
如果不是仪琳去杀岳不群的话,就只能安排令狐冲去杀。但前文已经讨论过了,令狐冲的性格在面对岳不群时,是犹犹豫豫,扭扭捏捏的,所以就算是岳不群将他和任盈盈网住,然而还是不能“安排”他去杀掉岳不群。
那么安排仪琳去杀岳不群则是非常巧妙的选择。
这样一来,既让仪琳报了杀师之仇,又避免了令狐冲直接去杀岳不群。这是从剧情与人物安排上来讲的。
这里要讲的第二点,也与第一点有关。
我曾看到过一种说法,说仪琳对于令狐冲来讲,是一种“镜子女友”。
这意思就是仪琳跟令狐冲的生世很像,都是无父无母,都是师门带大;所以会有人说“仪琳”是“令狐冲”的“镜子女友”。
也就是说,他们之间的感情,全来自于互相对于对方的怜爱和同情,而并非是真正的男女之情。
对于这种说法,我并不完全认同。因为仪琳的性格与令狐冲的差异还是很大的,他们的个性与其说是一致,不如说是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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