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三零章 密谈(3)(4/5)
“我先收购汇丰银行手中5的和记黄埔的股票,而等到股东大会一切尘埃落定后,汇丰银行可以回购一些股份,这样子怎么样?”
李志文这个提议确实可以说是对双方都有利,其实更准确的说应该是对李志文有利才对。
李志文可没有考虑将和记黄埔退市,毕竟上市的好处显而易见,可以迅速壮大集团。
当然李志文的上市是在自己处于绝对掌控之下,才会上市的,所以控制权不在考虑范围内。
既然要上市的话,那股权掌握在谁手里就没关系了,而汇丰银行成为和记黄埔的股东,对和记黄埔也是有利的。
而且李志文之所以提出只收购5的和记黄埔的股票,也是有自己的考量的。
目前李志文一共持有36的和记黄埔的股票,而李佳成那边,李志文估计手中有3235的股票。
而李志文只要加上这5的股票,即使之后汇丰银行反悔,支持李佳成,双方的差距也不会太大。
而且李志文已经让梁博滔去接触有和记黄埔股票的中小股东去了,而李志文给梁博滔的权限可不低,显然很快会有结果。
李志文的话让桑达士思考半天,然后说道:“既然李爵士都这么说了,我也不推辞了,这样,我直接将15的和记黄埔的股票都出售给李爵士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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