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二章 世俗(2/5)
大明洪武年间规定,男子十六岁可以成婚,女子十四岁就可以嫁人,至于大龄女子没嫁人要接受惩罚这一点,其实就是形同虚设。
但是嘉靖八年,朱厚炜修改了洪武令!
男子成婚最低年龄不变,女子出嫁年龄则从十四岁提升到了十六岁,不过朱厚炜自己也知道,这条法令其实并没有太实在的意义。
到了后世高度文明时期,国朝的婚姻法规定男二十二,女二十,可偏远落后地区的女子在十几岁就嫁人的比比皆是,发达地区的例子也不少见。
而且国人对待成婚的概念也很传统,婚姻法规定的是不到年龄不给领结婚证,可民间对于是否结婚的概念是有没有办酒席,你领了结婚证一直不办酒席,那也没算结婚,反过来也是一样的道理,你年龄不够但是办了酒席,那么从传统意义上就已经是成了家……
这就是世俗,千百年,一代代人传承下来,从未泯灭过的世俗。
朱厚炜能改变这个世界的格局,能以强权压服整个天下,但是他改变不了传统,也改变不了世俗。
时间过的太快了,快到让人目不暇接,快到让人感叹人生短暂,十几年一挥间,朱厚炜发现自己的女儿已经亭亭玉立,已经到了嫁人的年纪,这心里面就没来由的一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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