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情债?(3/5)
秦聿继续举证,他拿出一份聊天记录的打印文件,“这是两年前,原告借宁先生之名与被告交谈的记录,在聊天记录中,被告亲口承认房子是宁先生出资购买,且宁先生已经给予被告30万生活费,每年约10万元,与被告关于债务往来的说辞冲突,由此可见,五年间宁先生给被告的50万,应是生活费无疑。”
聊天记录一出,在场所有人纷纷侧目。
借丈夫之名跟小三聊天,从小三口中套出丈夫给小三买了多少东西?证据保留两年之久?那岂不是原配拿到证据后一直忍而不发,耐心等待着发挥最大作用的一天?
这个原配有点厉害啊……
这时,秦聿又补了一刀,“至于被告是独立自主的女性——独立自主的女性会做破坏他人婚姻关系的第三者?”
做第三者无非两个原因,一是真爱,二是为钱。
前者道德有问题,后者更洗不白,两者都不是好人。
这一个反问揭了宋洁的老底,法官看不惯出轨的宁杰,也未必能看得惯第三者。
你不好我不好未必对我不利,站在同样的低谷,剩下的就是证据说话。
宋洁被秦聿一个接一个的讽刺说得面皮青黑,她明显感觉到法庭的人看自己的目光都变了,如果说开庭的时候,人们关注的重点在于宁杰的又渣又扣,现在开始关注她在这段关系中的不光彩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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