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这可怕的消耗(2/5)
这种活齐天还在地球上时可没少干,野外生存是必修之一,徒手杀狼他都干过。
“你以前是干什么的?怎么这么熟练?”
程晓婉看见齐天剥狼皮那么熟练有点意外的问道。
“我从高中开始就兼职在饭店后厨打工,算一下也有五年多的时间,这些活都不算什么。”
齐天并没有诚实回答。
“难怪你这么厉害胆子也大,原来是这样呀。”程晓婉的眼中闪过一丝同情之色。
齐天经验阅历丰富,他能感受到程晓婉的家庭环境应该很富裕,原本这样一个大小姐能通过努力入选国家队可不是仅仅嘴上说努力就行的。
(这里说明一下,洞灵之眼虽然能看到别人的属性,但是却无法查到对方的财富)
十五分钟左右一张完整的狼皮和一张接近完整的狼皮被齐天搭在了石头上晾着,这样的狼皮要比整只狼的肉还值钱。
一般人因为没有战斗经验,在杀狼的时候第一选择是要杀死狼,这样一来可不管往狼身上怎么招呼。
所以绝大部分时候野狼是杀死了,但是那张皮也变的破破烂烂,哪怕是用棍子打死看起来没破坏皮的也不行。
这也是齐天为什么选择用长枪扎进野狼嘴里杀的原因,至于另一只也是选择从原本的伤口干掉野狼,而且是脖子位置,野狼身体部位的皮都是完好的。
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证狼皮的完整性。
“继续吧。”齐天将之前使用过的两支箭递给程晓婉后说道。
“我尽量只射它们的眼睛和脖子。”程晓婉说着再次弯弓搭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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