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9章 询问(2/5)
“至于贪污行贿方面,举报人举报的是聂飞在此次申请高速路出口的时候向水务局下属的水资源公司借口以在省城办事为由,支取了三十九万资金,随着高速路出口争取成功,举报人怀疑聂飞是用这三十九万向某些单位或者个人行贿,中间夹杂着贪污的行为。”
梁博文这次算计得很精明,跟陈元林勾结在一起,为什么甄友伟对聂飞争取高速路出口的事情这么支持?说白了,大家伙都知道,去省里支持这些东西,那就是要花钱的,而且还是花的大价钱!
所以聂飞回来甄友伟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询问钱的事,然后又找兰桥宏给确认了聂飞没有交回到局里一分钱,那说明了什么?说明了聂飞在省城肯定是把这笔钱给花出去了。
可是这里又涉及到一个问题,按照我国法律来说,行贿罪,哪怕是国家公职人员行贿,那也不属于职务犯罪的范畴,不属于职务犯罪那梁博文作为掌管公检法三个单位的主官就没有插手的机会。
而是应该由纪委对聂飞展开调查,可是纪委本身就是刘坤民这边的人,聂飞几次三番被纪委调查都安然无恙,梁博文自然认为交给纪委那边也是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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