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钉锤(1/5)
骑士在马上用的骑枪和地上用的长矛是非常不一样的。
曾经“高个儿”邓肯爵士在岑树滩参加百年难见的七子决斗时,他的对手们使用的就是八尺长的岑树枪,上面用铁条加固,装有金属的尖角,在马匹的冲刺下,这样的骑枪不怎么用力都能破开铠甲,穿透对方的胸膛。
而邓肯爵士一方则在贝勒坦格利安王子的建议下使用了十二尺的比武长矛。
比武长矛更轻,更容易折断,却也更长,武技上乘的骑士可凭此优势在对方的骑枪碰到自己之前将对方顶下马。
这个高明又有搏命成分的妙招自邓肯爵士的胜利而广为流传。
“试试分量”,莱德纳扔给玛尔斯一杆比武的骑枪。
玛尔斯就地比划了一下,发现这十二尺的东西真是够长的,换算过来足有四米多,体积决定重量,这样的长枪,即使以他此时的臂力也难做到单手抓住枪杆末端将之平举。
“骑枪对穿了铠甲还有盾牌的骑士来讲,一般不致命”,莱德纳有拿过一面橡木盾,这面盾牌用橡木制成,边上有铁条,入手十分的厚重,给人以无比安全的感觉,他点了点头“不过,我曾经见过卑鄙的人故意用骑枪刺杀对方的坐骑,以此让对手摔落重伤。”
马匹在极速冲刺时突然死亡,马上的骑士立刻就会因为惯性飞出去。
“河湾地一般不会有这样的骑士吧”,玛尔斯想想都头皮发麻。
不过,河湾地的骑士精神是浸透到每个人的骨子里的,极少出现在正式的比武大赛上耍阴招的情况。这会让人唾弃,葬送将来,虽胜尤败。
“谁知道呢”,莱德纳笑了笑。
哪里的比武大赛最多?那里的骑士最多?河湾地。
七大王国中数量最多的骑士是雇佣骑士,他们不比那些有些身价的贵族骑士。雇佣骑士靠武力生活,不仅辛苦,而且大多清贫,若是意志不坚定,离土匪强盗便只有一步之遥,有时迫于生计,亦不得不出卖自己的荣耀。
这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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