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三章 州牧、刺史(3/5)
从此州牧成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而地方监察职权则为牧副监所行使。
只不过到了东汉的时候,这个州牧制度又被刘秀给改成了刺史。只不过与西汉时期相比,东汉的刺史权利更大。
西汉的刺史无固定治所,而东汉的刺史则各有驻地奏事可遣计吏代行,不复自往。
诏书常云:“刺史、二千石“,又常有派刺史领兵作战之事,刺史奏闻之事不必经三公委派掾吏按验,郡守、县令对之颇为忌惮,甚至有因畏刺史而解印弃官之事。
到了汉灵帝中平五年188年,也就是四年前,刘焉上表朝廷谓四方多事,原因在刺史权轻。遂改部分资深刺史为牧。
刺史实际已为一州军政的长吏、太守的上级,州郡两级制随之形成。
以大汉的州之疆域,基本上那一个都不输于战国七雄,你说让一个大臣掌握这么大一个地盘,他们能没有野心吗?
就算不想着砍翻朝廷,那占据一州之地,自立为王的心思肯定是有的。
所以,刘玄给了刘表许多官职和权利,但唯独没有给刘表荆州牧的官职。不但如此,刘玄还打算废除这个愚蠢的州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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