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三章 州牧、刺史(2/5)
当时大汉的行政区域直接就是各地的太守,这也是太守为毛是两千石高官的原因。
而大汉十三州,除了司州,不设刺史,其余十二州都是设有刺史的,刺史巡行郡县,以“六条“问事。
然《汉官典职仪》于六条条文之下,又概括为“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对地方政事,实无所不包。
刺史秩六百石。所察之对象则为二千石之太守。以为断进之士勇于任事,故用低级官监察高官。刺史可乘传奏事,总隶于御史中丞。
可以说刺史其实就是中央派出来巡视四方的巡视团。官职小,也没啥太大权利,但是他们的奏折能直达天听。
可是到了后来,刺史的权利便开始变大,可以镇压国内叛乱,对外发动战争等等。
第一个将刺史变为州牧的人,其实不是刘虞,而是二百年前的王莽,
王莽称帝时期,州刺史改称州牧。授予州牧爵位,“封牧为男“。而且在当时州牧的地位是世袭的,“世其官“。
当时反王莽武装斗争在地方上蜂起云涌。为了增强地方实力,以便于镇压武装暴动,王莽不仅给予州牧统军作战的权力,而且给州牧加将军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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