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朱儁、皇甫嵩(2/5)
朱儁年少时操持家业,以孝养母亲而远近闻名。其为人好义轻财,乡里都敬重他。
圈重点,好义轻财!
为毛朱儁家贫还能做到好义轻财?
因为朱儁帮助母亲操持家业,硬生生把卖布生意给做大了!
甚至能一次性用家中的布匹,替同乡还朝廷百万钱的地步。由此可见朱儁的生意做得有多大。
也由此可见,朱儁人傻钱多的程度!
也正是因为这件事,让朱儁被本县县长度尚深以为奇,把他推荐给郡守韦毅,于是朱儁开始在郡中任职。开启了自己的升迁之路!
而刘备,嗯嗯嗯,年少时在卢植门下读书,然后拿着他叔父的钱、挥霍,结交各类豪强朋友!
是不是很有对比感?
咋说呐?
反正从情感上总感觉刘备要差上一点,但真要从现实中讨论,刘备做的其实特别的对。
大学就是一个小社会,扩张人脉最重要,指不定哪个同学就是人生中的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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