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新律所(二)(2/5)
反正一句话,之前谈判的内容都在协议上,签也得签。当然了,不签也行,那就老老实实的做一个普通律师就好。
协议上崔敏慧已经签过了字,凌怀远、宁丹和郝好三人分别也签上了字。协议生效,三人分别将8万块钱转给了崔敏慧。
从这一刻起,这家名为京都市诚城(商都)律师事务所的律所,就成为他们三人的了。
崔敏慧收到了钱,领着三人一间办公室一间办公室的看了一遍。
整个被分割出来的单独办公室,共有七间,大小全部一样。即使是崔敏慧之前使用的主任办公室也没有例外,都是7、8平方的样子。
办公室中除了一张简约版的办公桌、一个书架和三把椅子外,再无其他办公家具。可以说,简约到了极致。
这七间办公室中,有一间是给财务兼内勤使用的,崔敏慧还使用她原来的那间,只是门上的主任办公室的牌子会换到宁丹那里。
宁丹、郝好、凌怀远会分别占用一间。另两间,则被另外两名律师分别租用了。
没错,就是租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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