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案件追诉期(2/5)
名古屋市一名长相姣好的孕妇守屋美津子即将临盆,但却被人用电线勒死在家中,利刃伤口从胸部一直割到下腹部,胎儿连同着脐带被凶手从孕妇体内取出,而电话机则被塞入了孕妇体内。
这桩案件在二零零三年已经过了追诉有效期,也就是说哪怕到时候发现了犯人,也无法给其定罪。
“是啊,是啊,是啊,已经是十五年前的杀人案件了,按照我国的法律,立案后十五年没有侦破不就可以结束了吗?”一直表现懦弱的大宫纯一郎这个时候也不禁脸上带着笑意,“更不用说,那桩事情在当年根本没有被立案,连立案都没有,就更没有问题了吧。”
但看着目暮警官瞪大的眼睛,大宫纯一郎缩了缩肩膀。
现场的警官们犯人见得多了,可被人指认出犯罪的事实后犯人们都是竭力否认,坚决不承认是自己犯下了罪行,哪有像大宫夫妻倆一样直接承认的。
“艳子她之前有个老爸,住在赤羽那边,他这个老爸各个方面都十分恶劣,从小的时候就动不动会殴打艳子,而且艳子当年会走上水商贩的道路,也是他这个做爹的功劳,艳子当时的收入有一多半都上交给了他。”
没想到咖啡馆的老板娘还从事过水商贩这般特种行业,在场的众人纷纷多看了几眼老板娘。
老板娘这个年纪了,也还是美艳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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