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章 小霍,搬来我家住吧(1/5)
与于旦只相隔区区数百米之外的霍海怡,接到电话之后,用了不到五分钟就出现在分局。
她先是向翟警官礼貌地递了名片和律所信函,然后从公文包里拿出打印好的授权委托书,让于旦在委托人一栏上签了名字。
翟警官接名片时还挺乐呵,待看清韦达律所几个字,眉头立刻紧紧拧在一起,但他迅速调整好了表情,要求对方出示个人证件。
检查了霍海怡的身份证和律师执业证,翟警官吩咐小曲把证件复印留档,他则拿着取保候审保证书,一板一眼地宣读保证人的义务。
“作为保证人,如果你发现被保证人于旦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华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必须及时向我们分局报告。”
霍海怡接过保证书,填写了年龄职业住址电话等等一大堆个人信息,然后逐字逐句地检查条款。她在律所实习还不足一年,独立经手的都是非诉事务,这是第一次签署取保候审保证书。
「因被保证人涉嫌罪,被市公安局分局立案侦查,我愿意作为被保证人的保证人……」
霍海怡指着尚未填写的段落,向翟警官问道“我想确认一下我的当事人涉嫌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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