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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守法为己还是违法为民(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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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伎,则是利用自身特殊技艺,来愉悦他人之人,舞者居多,亦是有男有女。

倡与伎时常相提并论,主因是工作场所一般都在一处,舞随歌动、歌随舞扬,更因为多是女子,且自身的技艺都是以身体为主,在这纸醉金迷的烟花之地,有些不仅仅卖艺,也会卖身,所以一般常以女字旁的娼妓来称呼,地位甚是低贱。

优与伶则不然,优是表演者,伶则是乐官

因为优伶通常都有门看家的手艺,或琵琶,或琴,或筝,或笙,或箫,所以通常只是卖艺,屈身于戏曲班子者居多。

后来岭南齐家,为了猎奇,便会养些小姑娘,让她倡优伎伶样样都学,资质上佳的便卖于富户做妾,一般一些的,则是卖入青楼楚馆,一般也能够成为头牌,帮他挣得盆板钵满。

这等“养瘦马”的风气,虽起源于广州府齐家,却是在汉昌府发扬光大了。

相中齐奕的那位伶人,便是“瘦马”。

此女名唤柔娘,只因她样貌并非绝佳上乘,便被卖入了那汉昌烟雨阁中。

但是她琴棋书画样样具通,且身子柔弱无骨,一些追捧的才子们便唤她点酥娘,取自“二八佳人体似酥”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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