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听说》(2/5)
俗称捡尸。
“走吧,进去喝一杯。”
黄振奇拉着刘明就要进去。
“哎哎哎,大哥,这种地方,还是算了吧。”刘明连忙拦住黄振奇。
虽说他也很期待,可问题是,这种地方,庸脂俗粉太多,而且没什么保密性,他可不希望被人拍到。
本来黑粉就不少,这要是传出去,不得被人骂死。
再说了,刘明觉得那些喜欢自己的小姐姐可比这些站在门口的妹子漂亮多了。
咳咳。
他不是来自加拿大的电鳗,对粉丝什么的,只有爱,满满的爱。
“走吧,没问题。”
黄振奇拉着刘明就要往里走。
“别别别。”刘明死命拉住他,开什么玩笑,真要是进去,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正在这时候,不远处传来一阵音乐声。
顺着音乐声看去,刘明发现,原来是有个街头艺人在表演。
“走走走,我给你唱首歌去。”
刘明眼前一亮,拉着黄振奇走了过去。
歌手年纪不大,二十多岁的样子,带着一顶棒球帽,看上去有点沧桑。
面前摆着一个架子,上面放着乐谱,怀里抱着吉他,坐在高脚凳上,很有范儿。
“亲爱的姑娘,你要去哪里,我的心里,一直有你……”
还别说,唱的不错。
周围有不少人在围观,歌手前面摆了一个塑料盆,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纸币。
另外,还有一张硬纸板,上面写着一百元,点一首歌。
“你干嘛?”
黄振奇被风一吹,倒是有些醒酒,莫名其妙的看着刘明,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刘明笑了笑,对他道“听他唱歌啊,唱的还行。”
“我听歌不会去下载啊,他唱的都是人家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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