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火耗存端倪(2/5)
由此可见这赋税的重要性,可以说是朝廷考核各地官员最基本的一个标准。而且根据谢贻香在刑捕房就职的经验来看,这税赋公文除了可以看出朝廷对各地官员的考核之外,里面还可以看出更深的门道,例如核查火耗便是其中之一。
原来根据本朝法令,各地上缴的赋税,最终都必须以银锭的形势呈交各级官府,由各级官府汇总后缴纳给朝廷。这便牵涉到将粮食、丝绸、布匹等物折算成铜钱,再将铜钱折算成碎银,继而将碎银熔铸为银锭的过程。而这当中每一个环节,必定会产生损耗,尤其是最后这一步“将碎银熔铸为银锭”的过程,因为有熔炼技术的局限,由此所产生出的损耗,便是世人常说的“火耗”了。
而在本朝的律法之中,这火耗通常是由朝廷承担。也便是说地方本来要缴纳一百万两白银的赋税,因为重新熔铸产生火耗,在熔铸后一百万两白银只剩下九十万两,朝廷也便按照一百万两的记账收取下这九十万两白银,也算是该地方的赋税缴纳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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