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九章 正旦六(2/5)
但自嘉靖朝后期,世界范围内的第一阶段的大航海已经如火如荼的展开了,想要隔绝在这股浪潮之外已是不可能。
但要是把对外贸易的权利拱手让给朝廷,南方出身的士大夫却是决不允许的,于是一种畸形的贸易形态便在东南沿海出现了。
于是,亦商亦匪的海盗在明朝的东南沿海,瞬间便成了燎原之势。
不同于北欧、西欧和加勒比海区域的、以劫掠为主业的海盗,明朝沿海的海盗其实更像是海商。
尽管海盗们之间还互相攻掠,但目的不是为了劫掠,而是为了划定贸易的势力范围。
当然明朝的海盗们如果遇上形单影只的商船也会抢劫一把,但这却不是主业。
自汪直开始,直到如今的郑芝龙、刘香,他们的主业都是垄断大明沿海某一区域的贸易,顺便收取过往船只的保护费。
郑芝龙垄断的是福建浙江与倭国的贸易,而刘香则垄断了广州琼州与南洋的贸易。
而且这些海盗身上还有东南沿海世族豪商的影子。
海洋上的事由海盗们负责,沿海陆地上的事则由这些世族豪商们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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