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八章 大海战之十八:一撞之威,竟至如斯!(2/5)
此方针之确定,须首先明确,舰队决战,在技战术的层面,我对法之最大优势、最大劣势分别是什么?
我军的优势,一定不在操船、操炮——海军不必比陆军,海军是高技术军种,需要长时间的积累、打磨,方见成色,我海军成军未足三年,老师再高明、再尽心,学生再聪明、再勤奋,在操船、操炮上头,也不好同人法兰西百年海军强国相提并论。
一定要比,则操船、操炮,对于我军,不是优势,而是劣势。
关卓凡认为,我之最大优势有二——皆不在“软件”而在“硬件”
一,吨位;二,装甲。
“冠军号”为举世唯二之巨舰,而法国海军吨位最大的战舰,亦不过“冠军号”之六成——比“射声号”大不了多少。
而且,我们没法子想象,在将来的中法战争中,法国会将这种“国之重器”派到亚洲来——又不是赌国运,法国怎么可能为中国压下如此重注?
再者说了,这种吨位的巨舰,也不大适合过长距离的远航。
这个时代的大吨位舰只,何以“不大适合过长距离的远航”,详见第十二卷《干戈戚杨》第二百七十三章《大舰、大舰、大大舰》至第二百七十六章《我的醉翁之意,在乎法兰西帝国之最新锐战舰也》,在此不再赘述。
中法战争,法国组建舰队,应以就地取材为主——以其原驻亚洲各地舰只为主,以本土增派舰只为辅。
法国舰队的主力舰只,应皆为一、两千吨的三等巡洋舰——整个亚洲,就没有一条超过一千五百吨的法国战舰在;而本土增派的,如前所述,吨位也不可能大到哪儿去,其中,若有一、两条两、三千吨的二等巡洋舰,也就算顶了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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