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器满易盈(2/5)
明朝的“大礼仪”,放到清朝,言官们一个屁都不敢放。因为事情太大了,卷进去,不小心是要掉脑袋的。只好自我譬解,这是人家满洲人的“家事”,不关俺的事。
这个时候,“天子无私事”啥的,就装不记得了。
拿关卓凡来说,长时间和两个如花似玉的嫂子住在一起,市井之间早有无数流言——连两宫皇太后和关贝子的“绯闻”都能传出来,编排编排嫂子和小叔子的“段子”又算得了什么?
但这种事情永远不会拿到谏台上。因为那样一来,就和关卓凡结了生死冤家,人家的报复,一定是冲着你的脖子来的。
可在恭王这个老爸该用什么礼仪接待敦柔这个女儿——这类鸡毛蒜皮的小事上面,言官便可“尽展所长”了。
因为正常情况下,这种事情,当事人如果做错了,大多数情况下改过来就好,不会受到什么处分;就算有,所获咎遣也甚轻。所以,不会真正得罪当事人。当事人为表示自己虚怀若谷,还得说“某公爱我以德”。
当事人的地位愈高,身份愈重,弹劾他“逾礼”、“失仪”的言官,所获得的“声望”自然也就愈高。
祭祀太庙事件中,吴凤阁弹劾关卓凡“失仪”,虽然攻讦的事项相对严重,但其实还是不脱这个路子的。本来以为自己是安全的——再说上面还有人罩嘛。没想到两宫皇太后不肯照着剧本演,闹得丢官回籍,十载寒窗之功,一朝尽送。
这种恶劣的风气,关卓凡早就想借个什么机会,狠狠收拾一顿。
因为接下来社会急剧变化,“礼仪”的改变也会随之不断发生;静态社会无伤大雅的纠葛,在大变局中就会成为改革进步的摩擦和阻力,并可能成为别有用心者的借口和工具。所以,要帮着言官们改一改这个臭毛病。
关卓凡说道“六爷说的是。这般聒噪,与国无益,虚叨声名,确实叫人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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