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仗义救人(2/5)
很快,常遇春就被送到了刘家,做了刘聚的小书僮。
要说刘家也真是不错,不论是刘老爷子,还是刘聚,对常遇春还真不错,从来就没有因为他是穷人家的孩子就看轻他。
另外,也是因为常遇春本人生得机灵,讨人喜欢。
刘老爷子本来是打算给儿子找个书僮伴读,但这对刘聚可没什么用,该干什么继续干什么,反而是拿常遇春当成了小玩伴儿。
刘老爷子就这么一个独子,也拿刘聚没办法,就由着他了。
在刘聚的耳濡目染之下,常遇春不仅认得了一些字,也跟着刘聚学起了刀枪棍棒、骑马射箭这一套。
而且,常遇春在这方面还很有天赋,什么东西一学就会。用小说中的话说,那就叫“冰雪聪明、骨骼清奇,真是百年难得一见的武学奇才。”
刘聚比常遇春大八岁,如果按照中国传统十二生肖的相合相冲之说,他们的生肖相合;他们都是三月中旬出生,生日只差三天,按照西方的星座学说,他们俩应该是一个星座,所以性格方面有太多相似之处。
因此,也不难理解,虽然他们差了八岁,为什么两的关系有这么融洽。
转眼就过去了两年,这时的刘聚已十八岁了,常遇春十岁了。
也就是在这一年,他们遇到了一件足以改变他们一生的事。
这年九月的一天,天气已较凉爽。一大早,刘聚拉起还在被窝里的常遇春,说今年天气不错,哥俩儿一起去山上打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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