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四零章 立军法,见魏王(1/5)
无论是推崇儒道的鲁国还是将依法治国做到了极限的大昭,为了控制国家最强大的力量——军队,都会为其制定详尽的法度,也就是军法。
古今中外,为了保证军队的战斗力和服从性,无论如何偏激的道德楷模也不会提出以道德治理军队的可笑理论。
然而基本目的一致,却不代表各国的军法就会完全一样。
军法,也与一般的法度一样,能够体现各国风俗,以及治政思想的差异。
而对于在昨日趁其不备拿下联军实际全部指挥权的扶苏而言,要想让军队如臂指使,除了收拢兵符、组建指挥部这样的上层机构以外,首先要做的就是要统一军法。
当然,仅是一次有限度联合的联军而已,扶苏没打算要把全套军法照搬过来,那样太费时日不说,效果也不会好。
在经过筛筛检检之后,昭军军律便被删减改良成了一套作用于联军的联军军律。
在被命名为《联军律》的法条出炉之后,扶苏便安排了数场中层官员的组织学习,然后再由他们一层层将军法的内容传递下去,务必在一个月内让人人都能够背诵。
一个月后扶苏将会进行抽查,若有军士不能背诵,或背诵有误的,长官就会受罚。
之所以要费心费力地推广法律内容,是因为昭法的主要理念之一就是严禁“不教而诛”——意思是绝不允许在民众还没有理解法律条文的情况下,就对触犯法律的民众进行惩罚。
这便是为何在昭国境内,会有无数吏员兢兢业业地每日里教授民众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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