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百八十九章 新官(4/5)
到隋唐,由于地方上广泛设置州,一州所辖地域严重缩水,实际与之前的郡相当,所以在地方就形成州县二级制。
不过,为方便管辖,前朝中前期又将天下诸州划分为十道,设监察使,主要负责一个大区的刑法、巡察等事,只是还没有真正意义上恢复汉朝时对地方的三级管理。
这次大楚朝堂,正式在湖南行省下增设宣慰、按察使以及转运使,分执军民政务、刑法监察及财赋等事。
这实际上又相当于是对湖南地区实行行省、州、县三级管理。
而在行省一级,又使宣慰使、按察使、转运使分权、相互制衡。
也就是说辰、叙、业、思以及更为僻远的黔中诸羁縻州,管辖权就落在湖南行省;湖南行省甚至还专门仿照前朝都护府制新设都护司,处理相关事务。
湖南行省的治所,将迁回潭州,以便就近加强南线军事防务,而从潭州出发,经邵州、翻越雪峰山驿道,或经朗州,穿过辰州境内,在抵达叙州的距离都要节约一两天的行程。
湖南行省重新启用,虽然说统领左神武军坐镇邵州及五指岭的柴建,头上金箍圈,但更主要还是针对叙州。
相比较以往,辰叙诸州有事,遣使到金陵议决,途中差不多就要耽搁一两个月的时间,很快事情酝酿爆发极速,如此拖延,金陵很难及时遏制事态的恶化。
比如这次思州民乱,此时距离杨护上次途经辰中,已经过去两个月了,重新启用湖南行省,将管辖权下放到行省,辰州有事,三天时间内便能将文书递到宣慰使的案前,效率自然要提高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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